我在欧洲的时候很喜欢逛垃圾箱,捡点什么有用的东西,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。小爷对此极力反对,“这是一码事吗?这怎么能是一码事?垃圾箱和垃圾箱还千差万别呢!妈,你不要像食腐者好不好?”
老娘则是充耳不闻,依然故我。
“五一节”几乎是青岛最美的季节,阳光明媚、心情舒畅。于是带着儿子一起出去授课。路过一个街心花园,树下不知谁丢了一大瓶泡泡水,正是我的最爱。于是就颠儿颠儿跑过去要捡起来。小爷立马死死拉住我,他已经快19岁了,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挣脱了。于是撒泼打滚、发嗲拿情,试图说服儿子,奈何无效。
——哼!我是老娘!说服不了?“人家不活啦!”
——“妈,丢人啦!六岁的女孩都不会这样不讲理!”死死拉住。
——“人家不活啦!我不管!就是不活啦!”铺天抢地ing。
——“妈。乖!我一会给你买去,买个新的好不好?”继续阻拦,并且利诱!
——“不活啦~人家不活啦!”挣扎前行,扑向最爱!
——“妈,学生在等着你呢?”呃,这个应该奏效了吧?
——“人家不活啦!这个好好的,几乎全新呢!”他的力气什么时候这么大?
——“妈,在树下也许有狗狗咬过呢?不干净。”耐心几乎丧尽。
——“没有,干干净净!儿纸欺负我!人家不活啦!”最后的挣扎中!
无奈之下,自觉颜面全无的小爷松手了,我欢天喜地拿起那瓶泡泡水,放弃了“不活”的念头。其实,并不能吹出大泡泡,我还是有点遗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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